穗府办〔2015〕5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的配套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1日
“金兰德评估”原省国土资源厅地价评估中心改制单位。房地产估价壹级、土地评估全国A级、资产评估、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土地登记代理人。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协会理事、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协会理事。